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| 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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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,拟招聘驾驶员2名。 一、招收条件 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品行端正,无不良嗜好和不良记录。 2、高中(含高中)以上文化程度,35周岁以下(含35周岁)的男性公民。 3、具有C1以上驾驶资格,驾驶技能娴熟,且连续5年(含5年)以上安全驾驶工龄。具有B1以上的,年龄可延长至40周岁以下(含40周岁)。 年龄和驾龄计算截止2021年2月28日。 4、椒江区户籍,且本区有住房。 5、身体健康,裸视力在4.9以上。 6、符合以上条件的退伍军人可优先。 二、报名时间、地点 1、时间:2021年2月25日—2021年3月12日。 2、地点: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(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239号)。 三、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的人员,须持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户口簿、驾驶证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。 联 系 人: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:0576-88831087 附件: 《招聘驾驶员报名登记表》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 二O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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